摘要
新质生产力是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的生产力,其发展与数据要素流通密切相关。数据要素具有独特的可共享性、复用性、多归属性、动态性和使用加权属性,能够通过流通实现价值增值,显著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创新和升级,从而更好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推进数据科学流通,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合理确定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信息数据的确权授权机制,让数据流通“规范有序”。加快构建场内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发展国家级和地方数据交易中心,完善数据场外交易机制,保证数据流通“安全有度”。通过市场机制评价数据要素贡献并决定收益分配,确保数据在高效流通中实现“创新有效”。通过数据流通实现数据要素高效使用,推动我国经济高水平发展,形成更具竞争力的新质生产力体系。
出处
《兰州学刊》
CSSCI
2024年第10期74-81,共8页
基金
2023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数据权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问题研究”(项目编号:ZGFYZDKT202317-0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全球数据竞争中人权基准的考量与促进研究”(项目编号:19JJD820009)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