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儒家对内圣与外王关系的处理,经过先后、本末、体用、形上形下四个阶段,这四个阶段又可以分为“内圣外王并行并重”“由内圣开出外王”“由内圣开出新外王”三种类型。其中,第二种类型有“重内圣轻外王”“归外王于内圣”之嫌;第三种类型虽然深刻认识到第二种类型的不足,并试图提出解决之道,但仍未脱离“由内圣开出外王”的窼臼。只有第一种类型在赋予外王以独立价值的同时,以内圣约束外王,将外王纳入道德轨道,比较合理地处理了内圣与外王的关系。
出处
《理论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51-159,共9页
Theory Journal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科学社会主义价值观主张的高度契合性研究”(项目编号:23AZD00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