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党的十五大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党对法治的认识实现了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发展。此后,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发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成为其指导思想,党的二十大将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全面贯彻其中并全面推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其作出新部署新要求。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是面的发展,后者是对前者在法治逻辑上的全面展开和推进,体现为目标的全面性、主体的全面性和环节的全面性;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是质的飞跃,从前者到后者是“自发法治”到“自觉法治”的发展,后者是对西方法治的超越,具有空前的国际影响力;从“依法治国”到“全面依法治国”是方式方法上的提升,体现了党对法治作用方式的认识,实现了从“依法而治”到“良法善治”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