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过度医疗”的私法规制

Private Law Regulation of“Excessive Medical Treatment”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以《民法典》第1227条为核心的过度医疗规制体系,规范内涵存在不确定性,出现了对“过度”的判断标准不一等问题。过度医疗在行为上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与过度护理。过度医疗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应以“主体+违反诊疗规范/不必要医疗行为+损害+过错”的四要件为宜。其中,违反诊疗规范/不必要医疗行为是核心要件,其判断思路是首先检视是否存在适度医疗,超出这一范围的医疗行为推定为过度医疗行为,该要件可通过建立“三步检验法”辅助法院进行判断。损害与过错要件还应考察与其他条文的联系。
作者 武亦文 王和民 Wu Yiwen
机构地区 武汉大学法学院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8期135-143,共9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5

二级参考文献234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