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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程“审美创造”素养的内涵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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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从语文课程审美对象、审美路径、审美目标三个方面阐述了核心素养之“审美创造”的内涵。以语言文字及作品的形式美为审美对象,以审美感受、理解、欣赏、评价的审美活动为路径,以丰富审美经验、发展审美能力与形成健康审美意识为审美目标,构成了“审美创造”的素养体系,体现出义务教育语文课程的美育价值。
作者 余虹 米禧
出处 《语文建设》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0期19-24,共6页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指向生命关怀与文化认同的语文美育研究”(项目编号:22YJA880080)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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