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夫妻双方在婚内实施的赠与可以根据目的分为典型赠与和基于婚姻的赠与。为典型赠与所设计的利益矫正机制对于处理基于婚姻的赠与力有未逮,需作进一步的衡平矫正。在婚内赠与目的不明时,宜结合赠与财产的价值、赠与时间及赠与背景等要素推定赠与目的。典型赠与和基于婚姻的赠与均可适用意思表示瑕疵撤销清算规则和赠与法定撤销清算规则进行清算。基于婚姻的赠与的特殊清算以赠与合同未被撤销为前提,原则上仅能在离婚诉讼中提起。在确定受赠人清算补偿义务时,婚姻存续时间属于基础要素,离婚过错和双方经济情况属于辅助考量要素。夫妻双方关于清算补偿的特别约定既包含排斥补偿的约定,亦包含调整补偿标准的约定。事前的特别约定应受到更为严格的审查。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1期64-82,共19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基金
2020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未成年人财产监护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0SFB202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