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审限制度设立初衷是保障人民法院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民事案件的审理。该制度充分彰显追求诉讼效率的核心价值,其实现依赖于法院的结构和程序设计,需要立法与实践不断调试和优化。近些年来,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民众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同时立案登记制降低了诉讼门槛且诉讼时效延长至三年,大量民事纠纷被诉诸法院,但在法官员额制改革背景下,部分基层法院的法官数量并未与案件数量同步增加,导致案多人少的矛盾不断加剧,进而使得审限制度难以全面发挥提升审判效率的作用。在司法实践中,面对案件数量不断增加与审判压力的增大,统一的审限很难满足复杂案件审理的需求,实践中频发的“超审限”现象破坏着民事审限制度的功能,导致司法信任危机。因此,破解民事审限治理难题十分必要。
出处
《上海建桥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78-82,共5页
Journal of Shanghai Jian Qiao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