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时代起于算法,算法构成数字时代。数字时代的算法歧视在客观方面与算法结构和算法技术有关,在主观方面与民众的伦理观念以及算法“舒适圈”相关。算法歧视必然导致算法“弱民”现象。改变算法“弱民”现象要从其源头入手。在传统治理算法歧视的规则已然陷入困境之时,引入全新的积极伦理观治理算法歧视,具有事实上以及技术上的可行性。但对于算法的治理不能进行简单的“一刀切”,要充分考虑其在当今社会的特殊属性。
出处
《上海建桥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87-90,共4页
Journal of Shanghai Jian Qiao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