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保证区域供水安全,结合大田水厂实际情况,本文对水厂水源方案进行分析,分析得出项目区地下水资源相对较为丰富,适宜作为项目取水水源;且不在淮北市地下水限采区范围内,符合管理要求。项目规划至2025年将使用地下水作为取水水源;规划至2026年,本项目地下水水源井将作为应急备用水源使用,取水水源将全部替换成地表水,方案可行。开采可能会引起浅层地下水污染中深层地下水,使地下水水位下降,可能引起地面沉降,项目退水对水功能区和其他用水户影响较小,不考虑退水影响补偿。研究结果可以为水厂项目建设实施提供参考。
出处
《地下水》
2024年第5期236-238,共3页
Ground wa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