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组织网络吸毒行为平台规模大、波及地域广、衍生毒品犯罪多,如何准确定性关乎网络时代涉毒违法犯罪的有效治理。司法解释将本行为认定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没有采纳学界已有的任何一种观点,虽然为司法实践明确了入罪标准,但却在法教义学上面临无法克服的缺陷。将组织网络吸毒行为的事实内容与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规范要素进行比对后发现,对容留他人吸毒罪进行扩大解释完全可以实现对此类行为的准确评价。这既能满足传统罪名适用于网络空间的现实需求,也能使此类行为的定性经受住刑法教义学的拷问,具有更强的解释力。
作者
胡江
胡双庆
HU Jiang;HU Shuangqing
出处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107-116,共10页
Journal of Criminal Investigation Police University of China
基金
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编号:20&ZD196)
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编号:22BFX043)
2023年度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编号:23SKJD009)
2023年度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课题(编号:CQJCY2023B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