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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让法治成为基金追缴的“利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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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以下简称《经办条例》)开宗明义确定了“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职责,规定了社保经办机构对违规领取基金行为的追缴职责、移交途径和信用管理。江西省人社厅结合《经办条例》的颁布实施,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等五部门,建立联合追回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部门协作机制,基金追缴工作走上有法可依、有规可依的道路。
作者 徐颢 郝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24年第11期34-35,共2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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