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质生产力是推动卷烟零售终端转型发展的重要动力,广西烟草商业基于新质生产力理论,将培育和发展终端建设新质生产力与“11235”卷烟零售终端建设模式相耦合,通过新质劳动者、新质劳动资料、新质劳动对象“三要素”创新配置和优化组合,明确发展终端建设新质生产力的“人”“器”“业”三个维度的实践路径,符合零售终端“人货场”重构的内在逻辑,旨在发展终端建设新质生产力,激活终端发展新动能,提高行业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的能力,助力现代化烟草经济体系建设。
出处
《商展经济》
2024年第22期128-131,共4页
Trade Fair Economy
基金
中国烟草总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司“零售终端建设体系推广应用研究”项目(20244500002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