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先秦儒家“义利之辨”的基础上,朱熹发展出更加全面的义利观。朱熹充分肯定“义”“利”之间常常存在的“本末一贯”性。同时,朱熹认为“利”可以分为很多层次,它们之间也构成了“本末一贯”的关系。朱熹首次提出“义心”“利心”的概念,指出二者之间存在根本冲突,以及“义心”和一贯之义利又复一贯、“利心”和一贯之义利则具有严重冲突的特性。基于此,朱熹提倡人们扩充“义心”以促成更多的健康利益,克除“利心”以免转利为害。朱熹义利观全面、深刻、审慎而平正,对于我们树立正确义利观,在工作中不断成就事业,极具参考价值。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朱熹圣人观研究”(24BZX03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