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清之交的生死观上承中晚明重视个人死亡问题的时代风气,同时又受到易代之际殉节问题的冲击,表现为鲜明的时代特色。他们虽都以遗民的身份对于人生的意义问题给出了自己的回答,或通过殉节的方式彰显生命的伦理意义,如刘宗周及其弟子;或重视生平作为、不轻生亦不苟且而活,如方以智和王夫之。他们以更富有哲学思辨性的方式回应了生死问题,方以智以“以学问化之”的方式超越死亡的困扰,王夫之以“全归以相天”的方式证成生命的价值,表现出以自己之肉身托文化之使命,在“天崩地解”的乱世,以文化续命的方式确立了学者的生命价值。
出处
《人文论丛》
2024年第1期344-353,共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