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人工智能时代Transformer、Bert、ChatGPT、GPT-4等大语言模型的快速发展及广泛应用,在法律实践中,已经对世界现有法系产生了深刻影响,尤其是为我国的法律立法、法律体系运行、司法综合治理带来了风险和隐患。人工智能新技术为数字司法和数字检察的实践提供了新的手段和保障,但也在法律主体、法律形态、法律因果、行为归责、隐私保护、价值伦理、反向风险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挑战。从法律实践出发,分析我国法律法规体系面临的新问题及挑战,应当从理论、技术、实践等多个维度对法律内在机制的变革和完善进行系统化建构。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4年第5期122-128,共7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基金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虚拟仿真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创新应用”专项课题(ZJXF202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