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适应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的趋势,有必要对检察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的拓展进行审视。检察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的拓展应有效监督行政权、维护制度公益、维护行政客观法秩序,目前其在拓展过程中存在具有主观性、呈现无序性、带有片面性等现实不足,应通过多种路径予以完善,具体包括:监督检察机关并发挥审判机关应有作用,克服拓展主观性;由碎片式拓展转向兜底条款设计,明确拓展方向;发展预防性行政公益诉讼,提升拓展格局。
作者
张娟
赵亚
ZHANG Juan;ZHAO Ya
出处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24年第5期98-103,共6页
Journal of Shanxi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8BFX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