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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应让中小股东也有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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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引入重整投资人时,必须审慎处理其与债权人、中小投资者等相关方的利益平衡问题。如能进一步完善规则,赋予中小投资者一定话语权,将有利于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10月23日仁东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临时管理人分别与投资人联合体成员或其指定主体签署《预重整投资协议》,本次预重整战略投资者受让价为1.30元/股、财务投资者受让价为2.00元/股,都远低于预重整投资协议签署日收盘价7.06元/股,受到部分投资者质疑。
作者 熊锦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董事会》 2024年第10期12-13,共2页 DIRECTORS & BO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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