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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粮油储备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对检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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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十八条承担政府粮油储备委托检验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资质认定,熟悉政府粮油储备质量政策要求,信誉良好。检验实行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检验人对出具的检验数据负责,审核签发人承担管理责任,检验机构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
出处 《粮油科学与工程》 2024年第6期5-5,共1页 GRAIN OIL SCINENCE AND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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