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托区块链技术,非同质化通证NFT不断渗透至洗钱犯罪活动中,在我国体现为数字藏品洗钱犯罪。根据买卖双方相互关系,数字藏品洗钱犯罪分为两种典型运作模式:同一模式与相异模式。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数字藏品洗钱犯罪面临诸多规制困境:前置法非金融机构内容缺失、刑法上游犯罪范围狭窄、司法解释列举手段模糊、国际公约共识尚未达成。对此,一方面,应立足数字藏品技术特性,确立法律应对的基本立场,即秉持技术中立原则、遵循加密资产无国界特点、坚守保护创作者权益理念。另一方面,需紧扣洗钱犯罪国际国内因素,探寻法律应对的具体路径,即完善前置法规定消弭犯罪认定障碍;拓展上游犯罪种类契合犯罪发展态势;细化洗钱犯罪方式兼顾犯罪手段演进;助推国际公约制定开展司法协作。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10,共10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中国法学会2022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洗钱罪的国际因素与国内司法规范适用研究”〔CLS(2022)D11〕
安徽省高校2023年度中青年教师培养行动优秀青年教师培育项目“Web3.0时代数字藏品金融犯罪治理路径研究”(YQYB2023216)
安徽省高校2024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Web3.0时代数字藏品新型犯罪的生成逻辑与刑法规制研究”(2024AH05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