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制办公室、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部直属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河湖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有效预防和解决涉河湖重大问题,依据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现就加强涉河湖重大问题调查与处置提出以下意见。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24年第30期31-33,共3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