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国家加大对涉渔“三无”船舶的整治力度,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全国范围内涉渔“三无”船舶数量以及违法案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但是在清理、取缔执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依据不足、权责不清、执法难、监管难等有碍执法效果的问题,建议完善涉渔“三无”船舶的认定、制定具体的执法程序、明确执法主体以及职能划分、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完善行刑衔接制度、简化司法程序,形成完备的涉渔“三无”船舶清理取缔执法机制,保障我国渔业秩序的和谐稳定发展。
出处
《海洋开发与管理》
2024年第S01期45-49,共5页
Ocean Development and Management
基金
辽宁省教育厅2022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辽宁省涉渔‘三无’船舶整治及法律适用问题研究”(LJKZR20220092)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研究》辽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2024JBPTR001)
2024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海洋渔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路径研究”(2024lsljdybkt-028)
辽宁省教育厅2023年度基本科研项目“辽宁三年行动方案视阈下海域治理法律问题研究”(JYTQN2023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