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球环境治理是全球性问题,仅仅依靠发达国家是无法有效实现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全球环境治理的基石。要坚持普惠包容,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之下,明确不同类型国家的责任,并关注发展中国家在环境治理方面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关切。在全球环境治理体系中,主权国家依然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治理主体。一方面,西方发达国家应展现与自身发展相匹配的责任和行动,切实履行应承担的减排等方面的义务,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环境治理能力,积极履行并加大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环境治理方面的资金和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承诺和力度。
出处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2024年第11期156-15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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