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2014—2023年中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持续创新、数字化转型对企业会计信息可比性之间的关系,并进一步探寻持续创新对数字化转型与企业会计信息可比性间关系的调节作用。分析结果表明:数字化转型能够显著提升企业会计信息可比性,持续创新能够显著提升企业会计信息可比性,持续创新显著增强数字化转型对企业会计信息可比性的提升作用。进一步进行分组分析,发现持续创新在非国有企业中对数字化转型与会计信息可比性的调节作用强于在国有企业中的作用。
出处
《财会通讯》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3期45-49,共5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批准号:20BJY032)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