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相较于丰富的近十余年农地改革政策与全国多层面多试点运行经验,当下立法在农地权利行权赋能和权利救济方面极为弱,成文法条与农地运行的实践向度不尽吻合,缺乏可操作性,造成了司法裁判的困难。现期待短期内通过新立法予以完善不甚现实,在改革试点政策沉淀明晰之前贸然人法亦欠妥适最高人民法院为解决《民法典》的贯彻施行问题,针对《民法典》总则编等五编先后出台了配套司法解释。
出处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
2024年第10期50-51,共2页
China University Academic Abstra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