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世纪90年代后,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逐步开放国门,制定各项优惠减免政策来吸引外资的投入。但是在关涉某些国际仲裁案件时,由于国际仲裁庭尚存的程序滥用等问题,一些仲裁庭片面注重投资者保护,忽视东道国的正当利益,造成东道国陷入“监管寒流”的困境。从国际仲裁的角度出发,投资者保护与东道国管制权的失衡,不仅不利于东道国正当权益的维护,甚至会导致国际仲裁信任危机。因此,平衡投资者合理期待和东道国管辖权,现今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探究国际投资规则、国际仲裁中涉及投资者与东道国判决的现状并进行分析后,最终提出中国的应对方案:向国际社会建议改革投资者与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适用比例原则,以及进一步明确投资者合理期待的标准,来平衡上述二者之间的关系。
出处
《河北企业》
2024年第12期157-160,共4页
基金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2年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一带一路’与海外利益保护”(项目编号:2022yjskcjs034)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