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这一战略布置具有重要意义。为稳步推进与扩大制度型开放进程,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既有政策下,应逐渐聚焦与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的对接,探索实现数字领域制度型开放。基于现实和政策等因素,当前对接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可初步以RCEP、CPTPP与DEPA为参照,且“5+1”自贸区(港)、“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和北京、杭州等已先后步入对接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的进程,并积累了一系列制度型开放经验;其中,上海自贸区的相关规则对接安排将指引未来实践发展方向。随着对接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的纵深推进,应持续完善我国的数据管理体制机制,逐步形成与相关边境后措施规则对接等一系列制度型突破,推动我国数字领域的制度型开放。
出处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24年第5期99-106,共8页
Practice and Theory of SE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