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隐私政策的告知—同意框架是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制度设计,顺应了数字经济时代信息保护的需要。告知—同意制度将信息披露的决定权赋予用户。然而这种信息自决机制面临设立时未曾预料的适用困境,受到平台技术强势、用户隐私悖论、政府政策导向和信息保护立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个人信息仍然面临被侵害的风险。优化告知—同意制度应当确立信息忠诚义务,以设定忠诚义务构筑兼具法律约束和道德约束的信息关系底线,并引领信息治理的走向。
出处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4年第6期55-59,共5页
Journal of Anyang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