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古代司法检验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法制文化的智慧结晶,对于规范古代司法检验活动,确保检验结果的客观性、程序的公正性、案件审断的正确性发挥了积极作用。自唐代司法检验责任制度确立后,历代律典中关于“检验不以实”的规定涵盖了责任主体、检验事项、定罪量刑等方面,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创新。
作者
闫晓君
温家林
YAN Xiaojun;WEN Jialin
出处
《克拉玛依学刊》
2024年第6期18-25,共8页
Journal of Karamay
基金
陕西省“三秦学者”支持计划“西北政法大学基层社会法律治理研究创新团队”项目(2018D1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