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四川省泸县作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绿色农资”升级行动的31个试点县之一,自启动试点工作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相关要求,积极担负试点实施主体责任。在过去的一年里,泸县供销合作社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推进“绿色农资”升级行动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不仅为当地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也为四川省乃至全国的“绿色农资”升级行动提供了宝贵经验。这一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泸县供销合作社的积极努力和创新实践。
出处
《中国农资》
2024年第21期10-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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