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创办于清季的南昌开明新记电灯公司,前后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1933年9月,南昌市政府出于各种原因对其实行强制接管。政府的粗暴行政行为引起了电灯公司和电业联合会的反对与声讨。此后政商之间围绕着电灯公司经营权的争夺展开了数年的博弈,最终因地方政府挟南昌行营之威,在南京国民政府的默许下,强制将电灯公司解散。此案背后涉及南昌地方的特殊性致使其政治实力高于一般地方的事实,以及近代中国民营企业发展的困局,也突出了简单的案件背后是复杂的政治和经济逻辑。
作者
万振凡
段谟发
Wan Zhenfan;Duan Mofa
出处
《民国研究》
2022年第1期189-203,共15页
Studies on Republica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