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的基本框架及运作
(一)我国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的初步实践
1988年1月,我国成立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它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由财政部归口管理,综合管理全国国有资产的一个专门职能机构.为保证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令、条例的贯彻执行,根据"统一领导、分级分工管理"的原则,各级地方政府陆续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专门机构(有的叫国资局(处),有的叫国资办).据统计,至1995年底止,全国已成立省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30个,计划单列市14个,地级市324个,县级870个,各地纷纷组建了一批国有资产经营机构,截至1996年4月,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组建国资经营机构244家,许多地级市(地区)相应组建了一批国资经营机构.全国的国有资产管理网络已初步形成.
出处
《特区经济》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1期25-29,共5页
Special Zon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