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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警察的“手”能伸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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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婚姻法》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应按重婚罪处罚,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但涉及第三者的取证处理不当就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属于公权范畴的侦查权过多流入私权领域。
作者 祝文剑
出处 《中国社会导刊》 北大核心 2002年第12期29-31,共3页 China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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