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为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托管业务财务管理工作,强化风险控制,保证托管业务的有序发展,现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托管业务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
2004年第9期39-40,共2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