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8月3日财社[2007]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支持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农村低保)制度,现就加强农村低保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
2007年第11期20-21,共2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