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1月14日财库[2015]34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人大机关采购中心,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做好2015年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执行情况和信息统计编报工作,落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采购合同备案管理等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
2015年第3期27-29,共3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