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8月31日财税〔2015〕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文化厅(局):为了规范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支持电影事业发展,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们制定了《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
2015年第10期24-28,共5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