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11月12日财预[2015]210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委):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规范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和风险控制、预算管理等工作,促进政府投资基金持续健康运行,根据预算法、合同法。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
2015年第12期12-17,共6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