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12月31日财库[2015]245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武警部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局):为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规范科研活动支付业务,减少现金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强化资金安全,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
2016年第2期9-10,共2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