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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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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12月25日财税[2017]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现将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 2018年第2期22-24,共3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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