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3月11日财预[2018]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强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资金使用单位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要求,现就开展2017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工作(以下简称绩效自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
2018年第4期20-21,共2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