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18年4月19日财税[2018]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促进我国动漫产业发展,继续实施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 2018年第5期28-28,共1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