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4月18日财预[2018]53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为了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提高少数民族地区财政保障能力,按照《中央对地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财预[2010]448号),现将2018年中央对地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请你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省对下财政体制和行政区域内财力分布情况,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基层财政部门要将上级下达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文告》
2018年第6期42-43,共2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