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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新推出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包括: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取消30年经营年限要求.
出处 《光彩》 2019年第8期9-9,共1页 Brilli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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