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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规定荣誉实物和礼品档案由市档案馆集中统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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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30日,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集中统一保管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单位荣誉实物和礼品档案的通知》,要求市直副处以上单位做好向市档案馆移交荣誉实物和礼品档案工作。
作者 叶青海
机构地区 肇庆市档案局
出处 《广东档案》 2008年第3期34-3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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