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传销作为传统传销的变种,其欺骗性更强、危害性更严重,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毒瘤。金融传销的主要形式包括炒作虚拟货币、开展"金融互助"以及打着推广支付工具、理财产品、外汇交易、理财游戏的旗号从事传销、非法集资、诈骗。金融传销除了具有传统传销的一般特征之外,还具有以金融概念为传销内容、以高额利诱为主要传销手段、组织层级扁平化、借助互联网和移动终端传播、返利模式欺骗性强、资金流向不透明等特点。金融传销的滋生和蔓延,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犯罪门槛较低、现行法律法规存在缺陷且处罚力度偏轻、监管有效性不足、刑事打击难度较大。为了有效防控金融传销,建议进一步完善规制金融行业和传销行为的法律法规,扩大传销行为的认定范围,加大处罚力度,强化震慑力;建立和优化工商、公安、金融、电信等部门协作机制,形成防控合力;强化金融企业信息披露,加强金融知识和法制教育,形成远离传销、拒绝传销的社会氛围;完善信息挖掘机制、协同办案机制,加大公安机关对金融传销组织的打击力度。
出处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49-55,共7页
South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