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普通逻辑的教学中,经常有学生问到这么一个问题:运用换质位法,经过戾换,结果从前提 SAP 推出了(?)P 的结论,其中P 在 SAP 中不周延,而在(?)P 中却周延了,这不是违反了换位法的规则吗?我们现行的普通逻辑教材,对这个问题一般都避而不谈,这给教学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本文想通过分析为什么 SAP 经过连续换质位,所获得的结论与换位法的规则有矛盾,来说明普通逻辑教学改革的必要性及改革的方向。
出处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报》
1986年第1期78-80,共3页
Journal of Guangdong Polytechnic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