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粤府函[2019]147号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进一步改善我省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8]128号)有关要求,我省决定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以下简称国六排放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