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2019年5月31日以粤人社规[2019]18号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我省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水平,服务经济和产业发展,促进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进一步规范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提升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广东省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粤财社〔2014〕188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社〔2018〕159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