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广东省教育厅2019年9月24日以粤教高[2019]10号印发)为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建立和完善我省学分银行管理制度,实现学分认定、积累和转换,促进各级各类高等教育的沟通和衔接,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3号)、《广东终身教育资历框架等级标准》(DB44/T 1988—2017)以及《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结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学分制管理的意见》(粤教高〔2014〕5号)、《广东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工作方案》(粤教高〔2015〕125号)实施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作者
机构地区 广东省教育厅
出处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年第28期20-24,共5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