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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改革后农税征管工作要处理的几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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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征收机关与非征收机关的关系。税改前主要存在两种倾向:一是'不及'。部门配合不够,习惯于孤军奋战。与税务、公安、林业、工商等协税护税部门没有形成应有的合力,特别是信息共享方面差距更大。二是'过'。过份依赖乡镇村,无论大小问题都由乡镇出面,认为收来的钱归乡镇长花,有问题就找乡镇长,因此出现了'大部队'收税和随意扣押财物现象,不少涉税事件都与非征收人员的参与有关。实际上这是一个认识误区,大轰大上的征收方式是不规范的。
作者 朱志华
出处 《四川政报》 2002年第32期28-2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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